緬甸於本年3月28日發生強烈地震,造成中部大城曼德勒及周邊地區嚴重災情。僑委會提供海外回國就學僑生醫療急難及喪葬慰問金,有需求的同學請於5/20(二)下班前提出申請,相關規定如下:
二、申請資格:僑生(含港澳生)在臺灣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僑委會得在預算範圍內依申請發給慰問金:
(一)醫療慰問金:因傷病住院醫療,造成經濟之重大負擔。
(二)急難慰問金:因遭遇不可抗力事變或天然災害,或因家遭變故,造成經濟之重大負擔。
(三)喪葬慰問金:死亡。
三、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點此下載)
(二)在學證明(至校務系統下載)
(三)護照、居留證影本
(四)存摺封面影本
(五)清寒證明
(六)依不同事由檢附下列正本,如為外文者,應附中文譯本:
四、申請方式:備齊所有應備文件後於114年5月20日下班前繳交至L棟1樓入學服務一中心。
五、慰問金發給標準:
(一)醫療慰問金:
(二)急難慰問金:發給慰問金新臺幣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
(三)喪葬慰問金:發給慰問金新臺幣3萬元。
六、慰問金發給原則:
(一)基於同一原因事實之申請,每一僑生發給慰問金以一次為原則。
(二)如有特殊情形,僑務委員會得視個案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