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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114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申請(申請期限至114/2/27)


申請114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相關規定及說明如下。

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僑委會受理全球海內外僑民、團體、公司及社會各界人士捐贈獎助學金,以獎助優秀在學僑生。(114年度獎項一覽表

 一、申請資格:

(一)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及研究所均為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專科需為四年級以上;倘為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學生,於大學一年級得以該班結業成績申請)。

(二)未領取僑委會「113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三)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四)需持有僑委會i僑卡。

線上申請網站:點我(港澳生國家請選:Unidentified Country 未定義的國家)

二、申請流程:請於本年2月27日下班前完成下列所有步驟

(一)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操作方式請參閱:獎學金申請系統學生操作手冊

►就讀學校請選:【實踐大學】(如圖)

就讀學校示意圖

(二)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並檢附112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

  • 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
  • 倘為清寒家庭子弟,請提供清寒證明。

(三)將所有資料於期限前繳交至L棟1樓入學服務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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