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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113學年度第2學期1-32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收件至114/4/11)


名額:本學期3名

補助金額:每月 10,000 元(補助期程為114年2月至114年7月,共60,000元)

申請要項:

一、申請資格:

(一)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就讀本校各系所碩、博士班就學之僑生(具正式學籍, 不含交換生及延修生)。港澳學生經依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規定入學者,準用之。

(二)就讀期滿一學期,上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 85 以上及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二、申請方式:114年4月11日(星期五)前繳交相關申請資料至L棟1樓入學服務一中心 (逾期不受理)。

三、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 (請至附件下載填寫好印出,並於申請人簽章處簽名)。  

(二)113-2在學證明 (可至校務系統下載)。

(三) 前一學期成績單(或歷年成績單)。  

四、有下列情形之ㄧ者,停止發放該獎學金:

(一)受獎生有休學、退學、喪失學生身分或開除學籍之情事者,自次月起停發本獎學金。

(二)偽造、變造或提供不實資料經查證屬實者,停發並追繳已領之獎學金。

五、資格審查: 審查作業由入學服務處組成審查小組,遴選獲獎名單,簽請校長核定後發放。

六、申領本獎學金之僑生如已領取政府或學校提供之獎助學金者,按本校「獎助學金施行細則」辦理。

七、申請書收件暨審核單位:入學服務一中心

113學年度申請書下載:1-32研究所優秀僑生助學金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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