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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 Outstanding Overseas Chinese Student Scholarship for Graduate Students

獎學金名稱:1-32 實踐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

法規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

名額:按教育部每年核配本校之僑生獎學金補助款調整分配 (5 人以上遴選 1 人)

補助金額:每月 10,000 元(1 學期 60,000元)

申請要項:

一、申請資格:

(一)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就讀本校各系所碩、博士班就學之僑生(具正式學籍, 不含交換生及延修生)。港澳學生經依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規定入學者,準用之。

(二)就讀期滿一學期,上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 85 以上及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二、獎學金名額及金額:本獎學金之核給名額按教育部每年核配本校之僑生獎學金補助款調整分配。每名受獎僑生之金額以每月不低於新台幣一萬元為原則,於每學期審查通過後按月核撥。

三、申請方式:每學期辦理一次,每年 4 月及 11 月,依公告規定向入學服務處入學服務一中心提出申請。

四、有下列情形之ㄧ者,停止發放該獎學金:

(一)受獎生有休學、退學、喪失學生身分或開除學籍之情事者,自次月起停發本獎學金。

(二)偽造、變造或提供不實資料經查證屬實者,停發並追繳已領之獎學金。

五、資格審查: 審查作業由入學服務處組成審查小組,遴選獲獎名單,簽請校長核定後發放。

六、申領本獎學金之僑生如已領取政府或學校提供之獎助學金者,按本校「獎助學金施行細則」辦理。

七、申請書收件暨審核單位:入學服務一中心

113學年度申請書下載:1-32研究所優秀僑生助學金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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