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協會總會獎助學金
一、目的:華僑協會總會為獎勵品學兼優及幫助清寒勤奮之在學僑生。
二、申請資格:凡經海外保送丶港澳考取或自行回國介考有案,在中華民國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具僑生身份者。
三、獎學金申請條件:
- 上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均在七十五分以上者。
- 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四、助學金申請條件:
- 家境清寒或經濟來源中斷,經就讀學校出具證明者。
- 上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及操行成績均在七十五分以上者。
- 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五、獎項金額:
- 獎學金:每名新台幣壹萬元。
- 助學金:每名新台幣五千元。
六、申請應備文件:
- 申請表乙份。下載連結:(pdf檔)/(odt檔)
- 上學年度學業丶操行成績證明書。
- 護照及僑居證件影本乙份。
- 未領他處獎助學金證明書。
- 申請助學金應提清寒證明書乙份(由就讀學校或我國駐外相關單位、保薦單位丶保薦委員出具證明)。
七、申請流程:(請於最新消息公告期限內完成下列所有申請手續)
- 填寫申請表並貼上大頭貼,檢附證件影本、成績單及相關證明文件。
- 將所有資料於公告期限內交至L棟1樓入學服務一中心
八、獲獎者須親自參加頒發典禮;若因特殊事故經華僑協會總會同意者,應於頒發之日起兩個月內領取完畢,逾期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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